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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乐都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罪犯是孩子亲生母亲_一号专案

青海乐都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罪犯是孩子亲生母亲_一号专案

老话说“虎毒不食子”,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也有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以“营养费”为名,做出拐卖亲生子女送人的行为,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拐卖儿童案。

2022年4月18日,被告人徐在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因与丈夫经常发生矛盾,徐回娘家居住。2022年6月13日,被告人徐某某通过“阿汽车快一点”APP发布收养孩子的消息,马某某与其取得联系。徐某某向马某某提出需要支付“营养费”1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两人最终谈妥收取5.5万元“营养费”。2022年6月14日,马某向徐某支付“营养费”5.5万元,并与徐某签订收养协议。之后,被告人徐某未对对方的赡养目的、赡养能力等细节进行核实。孩子被马等人直接抱走了。这笔钱大部分被徐用于还贷,小部分用于自己的开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发布收养子女的消息,并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财物出卖其亲生男婴,是典型的以收养为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他用非法所得偿还贷款和自己的费用,具有明显的非法获利目的。这一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故于2023年3月15日判处被告人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五万五千元,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案件已经生效。

中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被告人徐某某出卖亲生子女,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也严重侵害了婴儿的人身权益。最终,徐某某也为自己的愚蠢和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责任编辑:王建亮图片编辑:朱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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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青海乐都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罪犯是孩子亲生母亲_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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