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答澎湃: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_财经上下游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卢静波本报记者周宇摄
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主题为“权威开始”的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本报(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是出于什么考虑?
对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吕敬波表示,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2004年以来,国家在主产区相继实施了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卢敬波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市场形势的新变化,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总体考虑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全球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因素相互交织,国际粮食市场波动频繁。为稳定口粮生产,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国家有关部门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了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其中小麦最低收购价连续三年提高,早籼稻连续四年提高,此前的中晚籼稻也连续三年提高。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7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1.26元,均比上年上涨2分钱。中晚籼稻1.29元,粳米1.31元,与上年持平。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保护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维护农民种粮利益,坚定农民种粮信心,促进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
卢敬波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抓紧批准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股市收购,加强对有关地方和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发挥政策扶持作用,坚决守住农民“卖粮”的底线。
责任编辑: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