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148万户,住宿餐饮业等增长较快_财经上下游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4月,全国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认定、发票领取、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设经营主体”)148万户,同比增长28.8%。
从类型看,新设立企业71万户、个体工商户75.9万户,分别增长25.6%和33.6%,其他新设立涉税经营主体1.1万户下降31.8%。分行业看,第一、二、三产业新设涉税经营主体分别为4.6万户、17.4万户、12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39.3%、12.1%和31.1%。分行业看,20个行业大类中,17个行业新设涉税经营主体数同比正增长。其中,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24.2%、58.4%和45.9%。制造业同比增长4.6%。从经济类型看,民营经济新增涉税经营主体146.4万户,同比增长28.7%;外资经济新增涉税经营主体6000户,同比增长87.9%;国有和集体经济新增涉税经营主体1万户,同比增长17.5%。分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新设立涉税经营主体分别为70.3万户、35.3万户和42.4万户,同比分别增长32.8%、25.4%和25.2%。
截至2023年4月底,全国涉税经营主体8615.5万户,同比增长7.4%。其中,前4个月有发票和收入申报的活跃涉税经营主体6045.9万户,同比增长4.6%,占全部涉税经营主体的70.2%,纳税活跃度超过70%。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将继续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问题,认真落实延续和优化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紧紧抓住三批“春风便税行动”62项服务措施的落实,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万婷婷图片编辑: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