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闻网
最新热点新闻

江阴银行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案新进展:二审败再审胜_金改实验室

江阴银行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案新进展:二审败再审胜_金改实验室

一审二审败诉后,再审成功。时隔近5年,江阴银行旗下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之间的一场票据案迎来“反转”。

据江阴银行5月8日公告,其持股52.5%的控股子公司宣汉成敏村镇银行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的受理费由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承担。

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在一审和二审中败诉,被判赔偿损失及利息1300多万元。

早在2017年初,江阴银行和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先后收到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和苏州中院发来的传票和起诉状。根据诉状,恒丰银行南通分行、青岛分行和常熟分行起诉江阴银行和宣汉成敏村镇银行。

上述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江阴银行、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原告(恒丰银行内多家分行)签订了《票据回购合作协议》或《商业汇票回购合作协议》,委托原告代理被告卖出、回购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原告买卖票据。因被告未能按时将回购票据的票面金额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原告提前支付了票据利息。恒丰银行多家分行要求支付贴现利息、垫款本息,以及赔偿损失和逾期付款损失。

从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纠纷案来看,2018年7月23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 .宣汉成敏村镇银行支付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损失13,544,555.31元,以及自票据售罄次日起至实际结算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2.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向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4万元;3.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124,012.00元,由宣汉成敏村镇银行负担。

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诉讼。2018年11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4012.00元,由宣汉成敏村镇银行负担。

二审后,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诉讼请求。2022年3月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第24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提请本院审理,再审期间停止执行原判。

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上述一、二审民事判决,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承担。

票据中介及时任宣汉成敏村镇银行行长、信贷部主任已被判刑。

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纠纷案只是宣汉成敏村镇银行票据纠纷案的冰山一角。

在上述票据案中,时任宣汉村镇银行信贷部主任的和时任行长的吴起到了关键作用。在2016年年报中,江阴银行曾表示,宣汉成敏村镇银行自查发现,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原告从未开展票据回购业务,并发现原告起诉材料中存在伪造和私刻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公章的重大嫌疑。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江阴银行在招股书中披露,2015年7月,经全行内控自查,江阴银行控股子公司宣汉村镇银行原行长吴和业务市场部主任涉嫌受贿,致使票据中介机构以宣汉村镇银行名义开立同业账户、买卖票据。

据该报此前报道,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2017公诉不起诉字第2号)显示,2014年7月,经人介绍,票据中介人熊某与、吴认识。后来在多次贷款业务往来中,熊以利润分成或60万包的形式向吴、提出合伙做票据业务。之后吴某和王约定冒险违规。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宣汉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熊某不起诉。

然而,2021年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判决书显示,票据中介熊廷兵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院判令被告熊廷兵退还宣汉成敏村白银1.062亿元,并没收伪造印章5枚,由公安机关销毁。

上述判决书还显示,2016年7月18日,吴、被宣汉县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60万元。

卷入多起票据纠纷并获得赔偿。

注册资本仅2000万元的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却频繁出现在恒丰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票据业务中,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江阴银行此前披露,江阴银行控股的宣汉成敏村镇银行涉及6起票据纠纷,分别是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常熟分行、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涉案金额3.47亿元。

然而,随着多起案件的终结,宣汉成敏村镇银行的赔偿金额逐渐减少。据江阴银行此前披露,在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另一起票据案件中,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向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返还预付款89793716.02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支付案件受理费84493元,宣汉成敏村镇银行支付案件受理费520784元。

宣汉成敏村镇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江苏中院一审判决,驳回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承担。

2022年4月,江阴银行公告称,恒丰银行常熟支行不服江苏省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提出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了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再审申请。

江阴银行2022年年报显示,宣汉成敏村镇银行还与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存在票据业务未决诉讼。法院判决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分别向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支付垫款利息68,591,408.32元,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支付赔偿金及利息7,705,766.37元。上诉后二审被驳回。上述案件现由宣汉成敏村镇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江阴银行表示,基于上述诉讼事实和进展,该行子公司宣汉村镇银行会同代理律师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基于审慎原则计提预计债务约2.8亿元。

责任编辑:王杰图片编辑:蒋立冬校对:刘威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江阴银行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票据案新进展:二审败再审胜_金改实验室》
文章链接:https://sourceopen.com.cn/3079.html

本站新闻文章由机器人程序自动发布,新闻内容具有时效性,仅供参考,不具备权威性,所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并非官方发布信息,其真实性自行判断,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误报,违法等不良信息,请联系删除.资源型信息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