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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民政局称“非工作日领证无效”被指无依据,回应:若加班领证有效_直击现场

甘肃一民政局称“非工作日领证无效”被指无依据,回应:若加班领证有效_直击现场

今年5月20日是周六,许多网民希望在同一天结婚。有网友就此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表示,婚姻登记处必须依法行政,除非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不能要求婚姻登记处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婚姻登记,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文书无效。

有网友表示质疑。“非工作日不办事可以理解,但没必要加‘非工作日无效’。毕竟其他地方也确实尝试过非工作日处理。不能说都是无效的吧?”

对此,5月10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本报(www.thepaper.cn)表示,他们尚未收到5月20日加班通知。“如果通知我们去上班,那么证明就是有效的。”

同一天,秦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该报,如果甘肃省部门通知当地民政局加班,如果工作人员加班,文件将有效。

前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目前,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已经升级。升级后,非工作日不加班,工作人员无权打开报名系统。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加班就私自做,是违法的。此前有律师起诉民政部门,称非工作日办理违法,也有民政部门败诉的情况。

如何看待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回复引发的争议?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双方自愿结婚,民政局依法出具证明。无论何时签发,证书都是有效的。发布日期是否为工作日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对于老百姓的诉求,民政局应该尽量满足,而不是硬性答复,甚至答错。”丁金坤说。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剑认为,秦州区民政局回复“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证件为无效证件”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明显违法情节,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无效。”因此,行政登记行为不会因为是在非工作日作出的就被认定无效。事实上,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许多地区的民政部门继续在与休息日重合的“520”和“521”进行婚姻登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周末加班可以拒绝,但民政局回复“非工作时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是不妥当的。赵良善解释说,非工作时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以是否在工作日内作出为条件,而取决于法律上的理由。因此,民政局在回复中,笼统地将非工作时间内作出的行政行为归为无效,显然不妥。

责任编辑:崔烜图片编辑:乐浴峰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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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甘肃一民政局称“非工作日领证无效”被指无依据,回应:若加班领证有效_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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