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90.44%,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_地产界
5月9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漳州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张著龚伟[2022]1号)和《漳州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张著龚伟[2023]4号)关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4月30日,漳州住房公积金、
根据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起,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现有商品房(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购买人才公寓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自建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间为准。
此前,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于4月11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拟每月公布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并调整相应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率达到90%(含)以上,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次月起调整为35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降至85%(含)以下的,次月起,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通知指出,次月15日前公布住房公积金资金月度使用率。
责任编辑:王杰图片编辑:乐浴峰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