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坚决反对“圈子文化”_舆论场
作者:王用汲
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热衷“圈子文化”,被开除党籍、公职;四川省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原党组成员胡泽龙搞团团伙伙,导致单位“圈子文化”盛行…近日,纪检监察机关在多起通报案件中直指“圈子文化”,再次敲响警钟: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这样的事情总有一天会发生!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对搞党内政治帮派、小圈子、利益集团的,绝不手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帮派”。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于“党内组织团团伙伙,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无组织活动”,明确划出了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防止小圈子的形成,反对“圈子文化”。
“圈子文化”是一种畸形的文化,把正常的党内关系庸俗化,形成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和庸俗的利益关系。纵观众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严重案件,很多人都是从“报恩”的怪圈中一步步失控,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聚久了,吃喝玩乐形成“酒圈”;有的利用群聊交流政商信息,形成权钱交易的“微信圈”;有的打着“干亲戚”的旗号,为商家老板站台,形成“亲戚圈”;有些人通过所谓的爱好搞一些“朋友圈”、“麻将圈”、“钓鱼圈”…进入圈子的人的醉态不在圈子里,而是体会到了各种圈子背后的力量。
信奉小集团搞“圈子文化”,利用团团伙伙以权谋私,是对党内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渗透的融合,坚决拆码头、铲山头、破圈子,持续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同志关系和风清气正的上下级关系。
责任编辑:王建亮图片编辑:李晶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