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擅自设置“我在宁波没人要”等违规网红路牌,被责令拆除_长三角政商
继“浪漫风”网络名人路牌之后,“反骨路牌”最近流行起来。本报讯(www.thepaper.cn)5月9日从宁波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联合鄞州区综合执法局,近日查处了部分商家擅自设置的“我不要在宁波”等网络名人路牌,涉事单位于当日拆除违法路牌。
查处现场中国宁波网图
近日,宁波市民政局接到举报称,鄞州区某商业地块部分商户擅自设置地名标志。该局联合鄞州区综合执法局明楼中队发现,两家商户设置的两条道路牌名外观样式与标准道路牌名非常相似,均为蓝底白字,标有南北方向,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涉案物业管理单位还擅自制作门牌号,发给租户安装在商铺门面上。综合执法部门对设置路名牌、门牌的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涉事物业管理单位于当日拆除违规路名牌、门牌。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街巷的命名、更名须经市、市、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坏地名标志”。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或个人需要命名地名或编制标准门牌号码的,应携带证照到当地地名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网上申请。
责任编辑:谢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