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2只狗被判盗窃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河北张家口一男子因在路边捡到狗而丢失,成为盗窃嫌疑人。他在向狗主人交了5万元后被取保候审。被捡来的狗是刘鑫当晚在哥哥家寄养的。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徐梅以刘鑫犯盗窃罪为由在派出所立案。徐梅在2018年10月19日写的一张收据显示,她收到了狗的5万元赔偿。杜南记者从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10月22日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看到,该局正在对徐梅的狗被盗一事进行调查。因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被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2018年10月24日,刘鑫通过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救2只狗被判盗窃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捡狗算不算盗窃?
河北张家口一男子因在路边捡到狗而丢失,成为盗窃嫌疑人。他在向狗主人交了5万元后被取保候审。
“现在狗已经找到并归还给了它的主人。但我还在保释期,需要随叫随到,所以不能走远。我觉得很难受,不知道该怎么办。”刘鑫1月17日晚告诉南都记者,他去派出所只是想说明情况,从未想过自己会犯罪。
2018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刘鑫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西联建材城的朋友店里等女朋友下班。晚上7点多上厕所的时候,刘鑫看到建材城的院子里有一只棕色的狗。他喜欢动物,和狗一起玩。小狗一路跟着他到朋友的店门口,一直呆到9点多。
刘鑫问朋友“是不是建材城的狗”,朋友回答“不知道,没见过”。这只小狗没有皮带,也没有号码牌。晚上9点,建材城大部分已经关门。刘鑫打算先去捡,等到明天,看看附近有没有人丢了狗。临走前,我还跟朋友说,如果明天有人找狗,就把它带回来。
被捡来的狗是刘鑫当晚在哥哥家寄养的。建材城院子里布满了监控,第二天中午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此事。但是刘鑫的哥哥告诉他,小狗不乐观,早上已经输了。全家人开始找狗。
接下来的半个月,刘鑫一直在和狗主人徐梅谈判。徐梅说,丢失的狗是一只小猎犬,花了2万元买的,但刘鑫提出赔钱或者再买一只,对方不同意。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徐梅以刘鑫犯盗窃罪为由在派出所立案。
“我没承认偷了狗。”刘鑫告诉南都记者,警察做笔录的时候,一直说狗是自己在外面跑的,有朋友。如果狗主人发现了它,他会把它送回来。
但是,刘鑫还是进了看守所。家人急了,再次和狗主人交涉。对方提出赔偿5万,才愿意写谅解书,同意取保候审。徐梅在2018年10月19日写的一张收据显示,她收到了狗的5万元赔偿。
杜南记者从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10月22日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看到,该局正在对徐梅的狗被盗一事进行调查。因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被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当日起计算。
2018年10月24日,刘鑫通过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几天后,刘鑫的哥哥找到了丢失的狗,并归还给了它的主人。
(文中刘鑫和徐梅均为化名)
南都记者张雅婷采写
来源:南方都市报
救两条狗被判盗窃罪;
更新金华警方通报“情侣救援警犬已立案”:2人知道是名犬。
#情况通报# 2018年6月29日晚,靳东公安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分散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只警犬被盗。经查,公安机关于7月3日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朱(男,1990年出生)、应(女,1989年出生)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经初步调查,该警犬并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而是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和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明知该犬为德国牧羊犬。
鉴于本案暴露出的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科已展开调查,并酌情作出处理。
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真诚欢迎媒体和广大网友的监督。
(据金华靳东公安官方微博)
夫妻把警犬当流浪狗帮助取保候审警察:报道不实
27日,有媒体报道称,警犬被当做流浪狗带走进行救助,被救夫妇因涉嫌盗窃警犬被刑事立案。当事人应女士称,她带着一只流浪狗回家帮忙,却被警方认定为偷警犬。她目前被保释候审。金华市公安局靳东分局表示,媒体的报道是不准确的,并将尽快就详细情况做出官方回应。
(据北京时间)
[早前报道]
夫妻俩找到了“流浪狗”,原来是一只警犬。他们因涉嫌盗窃被保释候审。
近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网上发帖称,他们夫妻因救一条狼狗被刑事立案,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干扰。
应女士告诉新报记者,今年6月的一天,她和丈夫吃完晚饭出门,看到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垃圾桶旁翻找垃圾。这对她来说很可怜,因为她经常救助小动物,所以她把它带回家。没想到,几天后,当地派出所找到了门。警察说这是警犬,他们的行为是盗窃。
办案民警告诉应女士夫妇,之前有人因为狗受过刑事处罚。应女士夫妇告诉新报记者,警犬没有任何犬的身份信息,办完取保候审从派出所出来时,看到警犬在原地翻找垃圾。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要求,全国实行统一的警犬档案和身份管理;警犬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该和警察一起战斗。那为什么警犬一个人出门就被偷了两次?
在警察局旁边带回一只牧羊犬
遭遇刑事案件
10月9日,新报记者联系到事件当事人应女士,她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6月28日晚饭后,我和老公出门路过政和街。我们碰巧发现一只德国牧羊犬在翻垃圾。那只狗很瘦,看起来很可怜,我们就把它抱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天,辖区多湖派出所的民警找到家里,说我们在偷警犬。”
应女士后来才知道,垃圾桶上方有监视器,民警根据监视器锁定了电瓶车车号,然后找到了他们。应女士表示,在整个接狗过程中,并没有强制拽狗的行为。只有它上电瓶车的时候,她老公扶着狗的前脚,狗自己上了车。“回家后,我洗澡喂水找项圈,也没有找到原主人的信息。”
应女士找到的狗。
应女士告诉牛子新闻记者,她以前经常有救助小动物的经历。“我们曾经帮助过流浪狗和流浪猫。当时是产后四个月。因为怀孕分娩,之前救助的狗都被朋友自费送到山里喂养了。期间因为环境不适应丢了三只狗。”
应女士说,因为之前有过不收狗的经历,所以这次没把狗当回事,也没举报。恰好那几天她老公承担了一些雕刻的工作,给狗找主人的事就暂时拖了下来。没想到,几天后,警察找到了门。
“当时我不知道它是警犬。我以为解释清楚就好了。没想到会出大事。”应女士觉得很尴尬。本来是营救却变成了盗窃。“现在还有人指着我们说我们是偷狗夫妻。”
7月2日凌晨,她做了第一次笔录,上午交了钱被取保候审。应女士觉得还有一件事让他们很气愤:“我们从派出所出来,看到狗在原地吃垃圾,马上拍了视频。”
应女士从派出所出来后,看到狗在原地翻垃圾。
成为犯罪嫌疑人
生活多灾多难
应女士告诉新报记者,这件事本来并不复杂,以为可以说清楚,因为事发现场有监控探头,可以看出来狗在翻垃圾,而她自己也有多次救狗的经验。新京报记者确实从应女士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她之前发过小猫小狗的图片。
从应女士的朋友圈可以看出,她经常救助流浪猫狗。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这件事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如果警方走访调查不难查证,但办案民警始终认为我们夫妻看中了这条狗的价值,想据为己有。”
应女士告诉新报记者,她家里条件很好,没必要偷狗。“我们家里有雕刻生意,有车有房,家境殷实。这点钱怎么能偷条狗呢?”目前,应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提交了财产清单,希望证明他们不会偷狗卖。
现在,让应女士和丈夫感到无奈的是,虽然他们请了律师,但事情拖了很久,正常生活也被这件事扰乱了。“我们还是犯罪嫌疑人,事情还没解决。我们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因为做生意通常需要出差,但我们现在哪儿也去不了。”
已有两人因盗窃“老三样”受到刑事处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牧羊犬“老三”被带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还有另外两只因为它被处罚过。
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上,浙江省金华市靳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8年5月31日晚8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靳东分局多湖派出所饲养的狼狗“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哨。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后,合谋将狼狗偷去饲养,后通过吹口哨、传唤等方式将其偷回家。经鉴定,被盗狼狗零售价为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盗的德国牧羊犬已被追回并归还给受害人。
浙江省金华市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牛子新闻记者联系了靳东区人民检察院,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审结,当时当地媒体也有报道。
牛子新闻记者从浙江法制报7月25日的报道中看到,孟狗长相乖巧,父子俩万万没想到是警犬。靳东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丁父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浙江法制报报道
报道称,丁父子是建德人,在金华做木匠。不久前,他们还在警察局附近的一个小区工作。当他们下班回家时,他们看到了一只漂亮的狗。他们一吹口哨,狗就跟着他们。父子俩非常感动。他们看着狗的整洁和修剪过的指甲。尽管他们模糊地认为它属于它的主人,他们还是决定把它带回家。
因为坐车带狗不方便,父子俩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它带回家,然后给狗买了项圈和绳子。狗也很听话。他会自己找地方上厕所。他吵的时候,能听指挥,安静。当父子俩意识到这是一只经过训练的狗,并考虑要不要带回老家时,警察找上门来——这只德国牧羊犬是一只警犬。
这只牧羊犬非常聪明。第三个是警犬。
中国审判网上有本案的庭审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本案中被盗的牧羊犬是一只警犬,名叫“老三”,出生于2018年1月1日,警犬号为15015601101953。警犬是从很多湖泊送来的,所以以15000元的价格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买,用于公安巡逻。
中国审判网上公开审判画面。
庭审中,检察院出示的讯问笔录显示,嫌疑人在多湖派出所附近的路口看到了这条狼狗,吹了声口哨,狗就跑了过来。这只狗很听话,也很有人情味。两个嫌疑人一路打电话把狗领回家。途中,狗走错了路,但嫌疑人吹口哨回来了。
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和现场勘查,找到了嫌疑人。原审法院判决后,其中一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另一人因同样的罪行被罚款5000元。
警犬应该和警察一起战斗
在公众的印象中,警犬出门一般由警察或训导员牵着走,并且穿着警犬识别背心。那么在这两起案件中,为什么警犬“老三”多次单独外出?警犬上是否如发帖人所说没有标识?多湖派出所日常如何管理警犬“老三”?
牛子新闻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2001年,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对警犬的组织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使用警犬技术的警务活动主体;第十二条规定,警犬技术人员可以是文职或者其他辅助人员。除受人民警察领导外,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使用警犬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该和警察一起战斗。
10月9日,牛子新闻记者致电多湖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派出所确实有一只叫“老三”的德国牧羊犬。当记者问这只狗是不是警犬时,他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记者问警犬之前有没有被偷过。该工作人员称确实有此事,但具体情况不得而知,并建议记者向分局政治部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联系了分局政治部马主任,希望了解警犬“老三”的基本情况以及平时对其管理的具体措施。马主任表示,需要向相关部门了解后再回复,但具体回复时间不好确定。10月26日下午,牛子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到导演马尚。对方说,在培训的这段时间里,找别人打听过这件事。她不得不先问,但截至发稿时,牛子新闻记者仍然没有得到答复。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