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闻网
最新热点新闻

媒体:高铁掌掴事件4大疑问需厘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媒体:高铁掌掴事件4大疑问需厘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对一起案件“互斗”的认定引发网络关注。5月2日,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在阻止熊海子撞到椅背的路上,被父母扇了耳光,她还手了。她最终被警察罚款200元,对方罚款500元。5月7日,该女子再次发文称,目前正在提起行政复议,坚持不和解。处罚结果公布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两人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办案民警表示,在故意伤害案中,醉酒的彭某先有明显过错,王某的犯罪行为明显轻微。“校长报复闯入小学的醉汉被抓”,“高铁掌掴事件”双方也都受到了处罚。这样的处罚被网友称为“各打50板”,浑浑噩噩。
媒体:高铁掌掴事件4大疑问需厘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极限新闻评论员徐汉雄。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对一起案件“互斗”的认定引发网络关注。5月2日,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在阻止熊海子撞到椅背的路上,被父母扇了耳光,她还手了。她最终被警察罚款200元,对方罚款500元。5月7日,该女子再次发文称,目前正在提起行政复议,坚持不和解。(据5月7日头条新闻《一女子被掌掴还手被警察认定为‘打架’:为什么是打架?)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对“还手成了打架”的认定表示不解,认为对涉事女子不公平,因为熊海子是先有过错,然后熊海子父母带头。女人反击有什么错?她只能“还手,骂回去”吗?那不是太丢人了吗,还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处罚结果公布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女方不要和解,要重新考虑。梳理网友的评论,发现至少有四个问题需要澄清,才能让公平正义被大家看到和理解。

其中一个问题:为什么还手就是打架?

我一还手就变成了打架,媒体报道了太多这样的案例。2021年“校长反击小学醉鬼被抓”引发网络关注。

当年6月21日下午,一名醉酒的彭闯入河南省太康县某小学校园,对嬉闹的小学生破口大骂,将校长王某推进宿舍,并对王某实施殴打。王还手,致对方倒在宿舍。此事经鉴定为打架斗殴,造成两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案件。两人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对此,王的家人感到“太气愤了”。村民们为王求情。办案民警表示,在故意伤害案中,醉酒的彭某先有明显过错,王某的犯罪行为明显轻微。

法律人如何看待「反击互斗」?据介绍,打架斗殴,是指双方或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有非法侵害对方的故意,客观上都对对方实施了违法行为,是指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如果一方先打,另一方还手,那是因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第二个问题:各打“50大板”是不是很混乱?

“校长报复闯入小学的醉汉被抓”,“高铁掌掴事件”双方也都受到了处罚。这样的处罚被网友称为“各打50板”,浑浑噩噩。

那么,为什么反击的人要受到惩罚呢?据介绍,公安机关通常不会因为是谁先动的手而把对方视为正当防卫。从法律精神上讲,法律不允许以暴制暴,不鼓励“以牙还牙”。不是说一方主动,另一方反击就对了。要看还手的情况,是出于紧急避险的需要,还是出于报复伤害的动机,是为了自保还是泄愤。

高铁掌掴事件现场(图片来源:吉姆新闻)

还手不一定“合理”,因为现实中有些人会故意用言语刺激的方式先激怒对方打人,然后自己还手。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罪犯有罪,第二个罪犯就可以免责,这就让恶人钻了法律的空的空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故意挑衅对方侵害自己,然后进行还击的,不属于防卫行为。

问题三:如何避免理性变成不理性?

如果反击,就成了“互斗”,网友想不通。难道只能让对方打你吗?你不能保护自己吗?

面对别人的侵犯,不仅仅是挨打。法律人士表示,如果一方先动手,直接反击是不合适的,容易被认定为“互斗”。正确的反应是逃:先逃,如果对方要追上来继续打,那么可以适当反击。然后选择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准确区分防卫行为和互殴行为。一旦发生鸡毛蒜皮的纠纷,双方都无法克制,导致打架。如果过错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分,或者一方先动手并继续侵害而另一方极力避免冲突,一般应认定该方还手的行为为防卫行为。

“两院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来源:最高检网站)

“高铁掌掴事件”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是因为孩子先撞了椅背,双方发生争执,孩子妈妈打了博主一巴掌,博主还手。这显然是错误的一方先动手,反击的一方应该是防卫行为。也有网友认为,反击的一方不存在“试图避免冲突”的情况。

问题四:惩罚应该如何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对于“高铁掌掴事件”,有律师认为,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过程是相互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金额来看,警方处理的尺度是恰当、合理、合法的。

但是,网友并不认同律师的观点。“还手互打”的认定屡屡引发争议,即在普通人的朴素认知中,君子有话不言而喻,更不要说欺负别人先动手了。如果他被欺负,他不能还手。

相关网友评论(图片来源:截图)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开篇就明确提出:为了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保障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制定本意见。

在总则中也提到“结合普通人在类似情况下可能的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和限度。要充分考虑辩护人面对不法侵害时的急迫性和紧张性,防止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准确的标准评判辩护人。”

特别提到,在进行相关认定时,要“坚持法律原则统一,维护公平正义。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确保案件处理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兼容并包,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理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个指导意见是明确的。不能以“事后诸葛亮”的方式批评当事人,而要考虑当事人当时的处境和心理,认定的结果要“符合民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现实中,准确界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并不容易。在“校长报复小学醉汉被拘留”一案中,办案民警表示,在调查之初,认为彭闯入校园醉酒闹事,校长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真的很难界定。”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认定不当。对于以防卫为名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女子被掌掴还手”被认定为打架。如何说服大众,可能需要澄清一些问题。比如不妨对事件和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权威介绍,让大家看看双方到底哪里不合理,什么情况符合认定为“打架斗殴”的标准,等等。如果有更多的案例介绍和法律普及,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理解。

(来源:吉姆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吉姆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酬。24小时举报热线027-86777777。

媒体:高铁掌掴事件四大疑问需澄清。相关阅读:

女人被扇耳光还手,警察认定是打对方。攻击性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高铁上,一女子劝阻一小孩踢椅背,被扇耳光。被打了一巴掌后,她反击了。但警方最终认定双方“打架”,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首先,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无论是打人还是被打,都是一种低俗的行为,对当事人来说都不会得到什么好结果。在处理问题时,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诉诸暴力。

其次,法律是社会的基本规则,是最基本的约束力。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受到攻击,他可以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但在还击时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反击过度,事态恶化,双方将被视为“互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范围内,正当防卫的核心是“限度”,即在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必要的正当防卫措施,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正当防卫时,你需要小心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所以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女方报复过度,警方的处理结果是合理合法的。

这件事引起了人们对暴力和合理反击的讨论。从大众的角度来看,女人反击是正当的,因为她只是在保护自己。但在法律层面,反击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暴力和过激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我们要用理性和思维去解决问题。同时要遵循法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女子被掌掴,被警方认定为“打架斗殴”#

#高铁上被掌掴的女孩:坚决不甘心# #高铁掌掴事件四大疑问有待澄清# #高铁掌掴事件定性为互殴#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媒体:高铁掌掴事件4大疑问需厘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文章链接:https://sourceopen.com.cn/2448.html

本站新闻文章由机器人程序自动发布,新闻内容具有时效性,仅供参考,不具备权威性,所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并非官方发布信息,其真实性自行判断,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误报,违法等不良信息,请联系删除.资源型信息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