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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高铁掌掴事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深观察|高铁掌掴事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近日,一名女子在高铁后排制止“熊海子”制造噪音、踢椅背,却遭到孩子家长辱骂和掌掴,引发广泛关注。

5月2日,女子独自乘坐高铁,后排有三个孩子和两个大人。这段时间,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多次踢椅背。女子忍无可忍,转身制止,却遭到父母辱骂。双方发生了争执。孩子父母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还手。事后,警方认定构成互殴。在对该女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道“…发生争吵后用手互相殴打”并给予200元行政处罚;熊海子父母被行政处罚500元。女方近日回应称“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已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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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一经曝光,不少网友发出“被打了就不能还手吗?”打回去会被罚款吗?“问题。的确,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公安机关作出了“相互殴打”的认定,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当时没有还手,可能就不用受到行政处罚了。这必然会向民众释放“被打了就不能还手”的信号。

一般情况下,打架和自卫是互斥对立的,这是没有争议的。正如著名刑法学教授陈兴良所说,“打架可以否定防卫,而防卫需要排除打架”。可见,识别“互斗”的规范尤为重要。

对此,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互斗”。以此次事件为例,女方与熊海子父母是否可以视为“互斗”?

一般认为“打架”就是互相打架,是指参与者在打架意图和伤害意图的控制下,主动进行相互攻击。一些学者将格斗分为真实格斗和虚幻格斗。前者是指双方事先约定的相互攻击,后者不是基于双方的事先约定,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与正当防卫相区别的难点。

此外,联系聚众斗殴罪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相互殴打”的概念。根据《关于办理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聚众斗殴,是指结伙,总人数在三人以上,故意相互斗殴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一方称霸或其他不正当动机,群殴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故意“打架”是聚众斗殴罪的基础,严重打架可能升级为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很明显,打架是“对与错”,自卫是“对与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一般认为,正当防卫的形成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原因条件、时间条件、意思条件、客体条件和限度条件。我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拳斗泛化”的问题存在已久。虽然在理论和实践上做了很多努力,但将案件认定为打架斗殴,否定正当防卫,仍然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做法。对此,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要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罪”,并指出“因琐事发生纠纷时,双方不能克制,引发斗殴。对于错误的一方,手段明显过度,或者一方先动手,即使另一方尽力避免冲突,仍继续侵害,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我们必须坚持主客体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调查事发原因、冲突升级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使用明显不相称的暴力、是否聚众斗殴等客观情况,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

具体到这个事件,一方面从相互打架的认定来看,没有认定的依据。第一,案发原因是熊海子在高铁上吵闹,踢椅背等恶劣行为。对于这个8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其监护人应当承担预防和制止不良行为,进行合理管教的监护责任。其次,矛盾升级家长有过错,从没有在公共场合监督孩子的不良行为,到被指责后带头辱骂他人,再到直接打人。每次矛盾升级,责任都在家长。第三,父母作为错误的一方,“先下手为强”,在公共场合使用过度的掌掴手段,以多欺少。第四,女方言语平静,工作人员来了之后才坐下,说明她在努力避免冲突。

另一方面,从自卫的角度来说,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是在“熊海子”的父母开始攻击然后继续举起水瓶意图攻击之后。反击行为具有避免进一步侵害的主客观性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女性的行为是被动的、防御性的,不同于打架的主动和非法攻击性。

警方认定“互殴”并对女性进行行政处罚,值得商榷。我们常说,在办案时,要坚持正义、国法、人情的统一,也就是说,不能机械地照搬法律,忽视情与理。

被打的女子说,办案民警花了大约7个小时才说服她和解,但她坚持不和解,要求秉公执法,让家长得到应有的惩罚,赢得了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支持。该案已被广泛讨论,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严格划界,准确认定相关行为,公正处罚。“各打五十大板”和过于注重和解的办案思维可能合法,但绝对不合理,不利于鼓励人们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

对还手者的宽容,也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还手者不应处罚。事件的结果可能成为惩罚“高铁闹事”和“机闹”事件的风向标,给更多人站出来制止不良行为和非法侵权的勇气,以及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作者是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甘琼芳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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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深观察|高铁掌掴事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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