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放宽房贷年龄限制,激活老年人购房需求_地产界
5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10条措施,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提到全力支持首套居民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我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机构要合理安排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政策,全力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市民购房和发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信贷支持。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按揭过户”模式,为房产交易和贷款买卖双方提供便利。支持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放宽按揭贷款年龄限制,激活老年人住房需求。
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5月5日发布的月报显示,4月份,宁波住宅预售许可证取得21张,3月份取得24张,环比下降12.5%。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供应4868套,3月份新增5679套,环比下降14.28%。
4月宁波商品房成交4086套,3月成交6496套,环比下降37.1%。其中,城六区4月商品房成交2501套,3月成交3926套,环比下降36.3%。全市二手房共成交6779套,3月成交9904套,环比下降31.55%。其中,城六区4月二手成交4467套,3月成交6768套,环比下降34%。
今年4月14日,央行一季度例会提出,切实防范化解房企风险,做好楼宇交付保障工作。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4月28日中共政治局会议维持楼市基调不变,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RealData发布的报告认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短期房地产政策有望保持宽松。二三线城市政策出台加快,放松限购、优化公积金政策、购房补贴是重要举措。
宁波此前已经提高了引进人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4月20日,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引进等住房消费支持力度的通知》,为人才租购贷款提供优惠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在租房优惠政策方面,通知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就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月限额分别提高至1800元和2000元;2023年6月1日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按月申请租房提取,也可以多月提取。提取起始月份不得超过最后一次租房时间,最长提取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在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方面,《通知》规定,在宁波就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和30%。
《通知》提到,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仍享受高层次人才优惠住房支持政策。在宁波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以按照租住普通自住房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根据宁波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职工按规定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家庭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到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根据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宁波3月20日发布的《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宁波市贷款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占41.79%,30 -40岁占44.37%,40 -50岁占11.87%,50岁以上占1.97%。74.5%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申请贷款,25.5%在购买两套及以上住房时申请贷款。
责任编辑:孙扶图片编辑:胡梦埼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