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遭拒离校被处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5月4日,宁夏银川,大一新生来信向老师请假,4月27日离校。他们请假被拒后,外出休学,返校时收到警告通知。该学生称,学校4月24日才发出通知,但他的票是之前购买的,因为28日只有一节课,缺一节课也没关系。5日,银川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杨老师回应称,给予处分是合理的,是学校正常的管理范畴。这个学生没有向辅导员申请请假就直接离开了学校。学校的规定是在节前一周和节后一周尽量避免师生请假,以免造成教学混乱,特殊情况除外。请假遭拒离校被处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5月4日,宁夏银川,大一新生来信向老师请假,4月27日离校。他们请假被拒后,外出休学,返校时收到警告通知。该学生称,学校4月24日才发出通知,但他的票是之前购买的,因为28日只有一节课,缺一节课也没关系。
5日,银川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杨老师回应称,给予处分是合理的,是学校正常的管理范畴。这个学生没有向辅导员申请请假就直接离开了学校。学校的规定是在节前一周和节后一周尽量避免师生请假,以免造成教学混乱,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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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教师诉区教育局一案一审被驳回,姚燕燕被起诉:这次不抱希望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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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记者张文一报道了一首歌。
2021年4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姚艳艳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未履行投诉处理职责一案作出判决。因姚艳艳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姚艳艳的起诉。
“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等于说一审败诉了。”庭审结束后,姚燕燕告诉记者,“其实我对判决结果没抱太大希望。虽然我败诉了,但我会坚持上诉,直到焦作中院二审开庭。”
姚燕燕告诉记者,3月31日,案件审理结束后,山阳区教育局对她作出行政警告,理由是她未向学校请假。4月2日,姚燕燕收到焦作十七中的一纸警告。通报显示,姚艳艳在2020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过程中,捏造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利用大众传媒推波助澜,使其不实言论继续扩大影响,决定给予姚艳艳警告处分。
3月30日,也就是开庭前一天晚上,十七中发出了《关于对姚燕燕同志处分的建议》。《建议》称,姚燕燕的行为不仅引起大量网络舆论,而且涉及个人工作精力,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经学校领导研究,免去姚燕燕七年级19班班主任职务,责令停课配合调查。
记者注意到,3月30日,山阳区教育局发布声明称,第十七中学教师姚女士起诉区教育局未在30日内回复其投诉,视为行政不作为。区教育局尊重姚女士通过司法途径反映诉求和问题。同时,我们将坚决服从法院的判决。如果败诉,我们将迅速执行法院判决,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姚燕燕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学校和教育局都没有联系她。“我现在还处于休学状态,学校和教育局都没人再理我了。”姚燕燕说,她现在还在正常上下班,只是没有课。
“接下来,我会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对我处罚的行政复议。同时,我会继续将此案上诉至二审。目前网上有大量针对我的网络暴力文章,我也会追究相关责任人。”
记者山阳区法院获悉,山阳区人民法院查明,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通过在个人Tik Tok账号上发布视频的方式,对其于2020年10月参与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高级职称推荐和申报工作表达诉求、质疑和不满。2020年10月28日,姚燕燕到焦作市山阳区纪委纪检监察委反映问题,并递交了反映函。同月29日,姚艳艳就焦作十七中教师职称评定问题向校长反映情况并发表意见,校长给予口头答复。同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向姚艳艳作出《山阳区教育局实名信访举报受理通知书》,姚艳艳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2020年11月4日至11月25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会议等方式回应了姚燕燕的信访诉求。
2020年12月10日,姚燕燕通过EMS国内特快专递将该教师的诉状邮寄至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同月11日收到“教师投诉”,未予回复。2021年1月11日,姚燕燕就此案提起诉讼。
山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姚艳艳向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邮寄了《教师申诉书》,要求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彻查焦作十七中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依法宣布职称评审结果无效,并重新处理,对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者依法进行查处。教师投诉寻求解决焦作市十七中姚燕燕与她因职称评定发生的纠纷。这种争议属于人事管理的特定范畴。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处理此纠纷,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内部管理职责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原告姚燕燕在本案中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法不应当立案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同时,鉴于山阳区教育局处理姚燕燕申诉的相关问题,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山阳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
据大众网海报消息,2020年10月,焦作十七中教师姚燕燕发视频举报称其所在学校职称评定不公。姚燕燕说,学校有17名考生,6个选拔指标。她自己的总分排名第二,但因为投票环节的原因最终落选。姚燕燕表示,在最终的职称评选中,按照85%和15%的比例,对个人成绩和投票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最终投票环节包括:领导投票、评委投票和群众投票,这三个投票结果不公开唱。
11月25日,山阳区相关部门针对此事成立了调查组,并公布了调查结果,称十七中2020年职称推荐申报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对此,姚燕燕不以为然,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因为投诉多日未获答复,2021年1月11日,姚燕燕起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1月18日法院立案。2021年3月31日上午9时,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姚艳艳诉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教师投诉处理职责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