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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电动车电量不足求助110未果,发布辱骂交警视频被行拘5日_直击现场

网民电动车电量不足求助110未果,发布辱骂交警视频被行拘5日_直击现场

5月3日,有网友在Tik Tok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涉嫌侮辱交警。

据了解,5月3日晚,张某在融安县城饮酒后,因其驾驶的电动车没电,拨打110求助未果。为了发泄个人的愤怒,他拍摄了一段视频,并通过Tik Tok发布,标题为“融安所有交警都吃毛囊”,对融安交警进行辱骂。

张在采访记录上签了字。

5月5日,融安县网信办依法依规对张某进行了约谈,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张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道了歉。同时,融安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技巧

互联网不违法。在网上侮辱他人违反了以下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使用互联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扰乱经济的虚假信息。

(原题为《网信声明|融安一男子酒后发视频辱骂交警。警方:拘留5天”)

责任编辑:崔烜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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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网民电动车电量不足求助110未果,发布辱骂交警视频被行拘5日_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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