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印发猴痘防控方案,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发布时间:2023-09-21 18:14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采取措施防控乙类传染病。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病,过去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死亡率约为0.1%。
2022年9月中国报告首例输入性猴痘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局部猴痘疫情。目前,我国已有20多个省份相继报告猴痘病例,造成新的局部流行和隐性传播。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猴痘作为新发传染病疫情对待,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