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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3根路亚鱼竿挂活饵泥鳅进行垂钓,当事人被罚600元_绿政公署

使用3根路亚鱼竿挂活饵泥鳅进行垂钓,当事人被罚600元_绿政公署

9月18日,湖南汉寿宗农业农村局通报了一起禁止使用渔具捕鱼案和一起非法挂网捕鱼案。

这两起案件都是今年8月的蓝色:刘某清、侯某深用渔具、重纱布捕捞0.18公斤鳊鱼群,被罚款人民币2200元;曾某尊用三副鲜鱼竿挂泥鳅作生存饵进去吊钓,被罚款600元。

刘某清、侯某入钓具向上捕捞案。

【根据案情】2023年秋8月25日,汉寿试点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凌晨5时许在苍岗镇枣神庙头发现,当事人刘某清、侯某登每次使用船单收发网鱼,并捕获一条0.18kg实物鱼。

【法律依据及从重处罚】当事人刘某清、侯某进来制止捕鱼、上网捕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汉寿试点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茂民主国渔业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成当事人刘某清、侯某进来作为犯罪分子停止工作,并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没收渔具0.18公斤,罚款人民币2200元的行政处罚。

曾容易在绿水长、水深的水域进行非法捕捞。

【基于此案】2023年8月7日23时5分许,汉寿版纳农业农村局、益森林派出所执法人员打开沅水流域苍岗镇橘岭水域,开始在水面上游泳一小时。发现当事人曾尊在该水域划皮划艇,用三根分鱼竿高挂饵料泥鳅入线拖钓。

【法律依据及从重处罚】当事人曾某华在长河流动区充当低级渔民,违反了《江秀维持胎生海洋生物用管材管理规定》中的辅助车辆依赖规定。汉寿宗农业农村局依据《满龙江陆生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三项规定,责成当事人曾某高违规,并于2023年8月29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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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使用3根路亚鱼竿挂活饵泥鳅进行垂钓,当事人被罚600元_绿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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