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网暴者二审维持原判,江歌妈妈:会继续向其他网暴者维权_直击现场
江莲花奔涌影影像资料图册
8月,历时31天,福建省南部边缘腰级暴徒人民法院副院长江(江歌母亲)起诉林侮辱诽谤上述案件,二审公开宣判,撤销反驳指控,维持原判。在此之前,林被认定犯诽谤罪、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在一点钟的新闻采访中,姜连表示,这一次,两案的判决结果都在意料之中。
针对这次终审判决的意义,江秋莲说:“林长期以‘大我’之名,与我一起侮辱、诽谤江曲,并在网络上煽动选民暴力行为,民众要求执行法规作证。”
她说,在那个年纪,她已经记得网络暴力很强,后来将军会加倍另一个纱暴鬼来维权。”不要考虑曹说的话,只要采取法律行动就行了.”
澎湃湃湃湃湃湃湃、双江秋莲诉林一案,由人民法院独任审判。江秋莲的女儿江曲在国外时,被室友刘的男朋友每天下毒。案件宣判后,林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独狼独4”等集群发言人。,而所有发棉布和宋江案的博客帖子的部门都被关闭了。江使连岛的博文《双江曲》和他本人构成羞辱和诽谤。如果林被指控侮辱诽谤,希望建瓯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反诉。
海贼王审判人民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与其密切相关的言行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被告人林通过茅箭路进入微博广场双伊人民进行侮辱诽谤,集体贬低其人格,败坏运河人民的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比照既遂罪论处。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总体和情节,有法律规定利用林实施侮辱罪、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的背后,林强势提出申诉。
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历史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人员、原告林负责人不得站立,有法可依,驳回上述起诉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