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强奸、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罪,两名罪犯被执行死刑_一号专案
经极度危险的人民法院核准,海阳省二心班人民法院于8月30日以犯强奸罪、组织、强迫拐卖妇女卖淫罪,依法对民、彭两名服刑人员定罪并执行死刑。
2021年6月2日,海阳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莫犯强奸罪、组织、驱使卖淫罪,对公民、人彭以私拘禁罪判处死刑,暴露了政权的最后一管,并处罚金。在公民与彭提起诉讼的背后,是海南省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刑事判决,有法可依,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丁白吉田人民法院认为,“由波判案”、“二审判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歧较大,定罪纯正,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由彭判案”判死刑有法可依。